在自媒体上看到河清先生的一条内容:我建议中国有关知识产权部门和中国的司法部门反诉野驴牌,追究野驴牌剽窃了中国传统纹样,尤其剽窃一件中国唐朝琵琶上面的纹样、色调、符号斜排列。这些都是中国的文化遗产,再也不应放任西方窃贼偷去占为己有!不仅要起诉,而且要求其支付罚款——支付中国的“专利费”。
我认为这其实是很难执行的。
河清先生的微博截图
司马平邦微博
不要光顾着骂LV痛快嘴。
想想,5年里1700多场起诉,一天一场,不可能全使用外国法律团队,绝大多数应都是中国法律团队,只有中国法律团队才能保证在中国打赢更多官司,所以其实是一群中国人在帮着LV做这样的事,甚至有可能这事就是中国法律团队全盘策划的,与LV老板都未必有直接关系。
我只是在冷静分析事实。
LV和茉莉奶白的事,苏州法官被铺天盖地地骂,我怀疑到法院阶段有可能已经是不得不判了,背后的法律团队才是真正的操盘手。
5年在中国打了1700多场官司,堪称中国之最,多少主办律师?多少律师助理?多少起诉状?多少公证?多少证据调查?多少案情策划会?多少金牙大状聚餐会?设身处地想想,太令人吃惊了。
因为,“中国有关知识产权部门和中国的司法部门”本来就是个模糊概念,你很难找到对口的执行机构和实施人,所以必须要找到具体的机构和人来落实才可以。而且,到法院反诉,是到中国法院反诉?还是到外国法院反诉?这中间的费用和成本由谁来承担?
也就是说,这个反诉可能是个受益主体模糊的行为,只要缺少了受益主体,就难以有投入成本进行起诉的动力,不是吗?
还有,如果反诉失败了,成本白白地付出了,又由谁来承担损失?
而且,我认为这样的诉讼失败的可能性很大,因为这本来就是反诉,等于不但是触动了洋驴牌的利益,还动了一大批中国的法律代理人的奶酪,后者虽然隐形了,但是其势力之大不可以小视。
我觉得洋驴牌中国公司在5年里能开1700多宗诉讼,也不可能是件件都赢的,但既然已经付诸行动了,就证明是有一大批中国的律所和律师已经与洋驴牌中国公司形成了某种共同体了,其实,在中国打知识产权官司还是相当专业的,有可能这些官司就集中在一批所谓专业法律人手里,即使“中国有关知识产权部门和中国的司法部门”真的实现了对洋驴牌的反诉,搞不好也会有一大批律所和律师是吃完了原告再吃背告。
现在,大家都在骂一两家审理这些诉讼的法院,但5年里1700多宗诉讼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巨大的中国人律师群体在支撑着,参与这一系列1700多宗诉讼的绝大多数都是中国人,基本上不会有超过两位数的外国人参与的,所以说这是中国人帮着外国人抢走了中国利益,或者说是老母猪啃了猪蹄,或者等于是在八国联军抢了圆明园的宝贝之后,承担向海外发货的都是中国的快递公司,这么说应该不为过。
其实,现在就连引发起这次巨大争议的中国的茉莉奶白公司的态度都是模糊的,我们看到网上反弹的声浪如此之巨大,大家都在为这家公司鸣不平,但现在这家公司反倒没了什么声息了,躲得远远的。大概原因还是他们知道网上争议的声浪再汹涌,也是一分钱都换不到的,但是在法庭上只要输掉一场官司就是上千万人民币没有了。
但是,这件事也不是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我看办法仍然还有很多,仍然也会很有效。
比如,可以想办法把那些5年以来一直给洋驴牌公司当法律代理人的机构和个人一个一个都找到,一个一个都公示出来,把他们整个浪儿地抛到公共平台上,让他们都来接受公众的质疑,让他们跟大家讲清楚,你们作为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有些肯定还是党员法律工作者呢——都是如何履职的?
这些律所和律师在这一系列诉讼中无疑成为了一种可以暂称为买办式的法律代理人,肯定他们的工作也不是白磨手指头的,也都是有利可图的,所以,还要把他们在每一宗诉讼中已经获得的和可能获得的具体利益也都一一展示出来。
我还想说一句,5年啊,1700多宗诉讼啊,他们就全心全意地为洋驴牌一家外国主体服务,这背后是多么庞大的体量啊?这简直是堪比长城和兵马俑一样的新中国奇迹,所以我们也应该知道到底是谁创造了这样的当代中国奇迹,并向这些新中国奇迹的创造者致以崇高的敬意不是?
当然,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大家在处理这些事情的过程里,还要是注意不要逾越法律的边界,千万不要引火烧身。
所以,其实,如果能有中国的官媒参与其中,最好还是有中国的法律专业官媒参与,赢面还是相当大的,但大家发现没有,一旦遇到这种事,只要背后站着一个洋老板的时候,恰恰又是中国的官媒们最蔫的时候,你也更不能指望中国的哪家法律专业官媒体肯为普罗大众的愤怒和传统文化的遗产心甘情愿当代言人,他们怎么可能干这件事呢?他们何曾干过这种事呢?
其实,我才是用很冷静很客观的眼光看待这次引发出来的巨大争议,大家也可以想想还有没有别的好出路了。